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关于6月招标>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关于6月招标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日名称: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日安全物资采购;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项日概况:高新八路一期(武鄂边界~G316段):路线全长7km,现状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55m,双向六车道通行;项日提质升级工程包括:武鄂边界~G316段7km车行道路面大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缺失段补全、公交站点升级改造、增设中央防撞护栏、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更换雨水口、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交通监控、安防设施、局部路口路灯迁改,新建人行道路灯、箱变等。提质升级后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
本项日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926889.3元。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p一家:
1.5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物资: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_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 交货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乙方所供材料应满足甲方项目对材料技术的质量要求,满足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2.5.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2.5.3重要的货物,甲方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2.5.4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每批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7天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引起的退货。
2.5.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2.5.6所有的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产品需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与安装。
供应商资格要求3、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品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品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日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 11 日9时 30 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